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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成果转化为何能在短时间内风生水起

2024-05-23  点击:[]

转化平台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环节,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受到重视,但其运转能否灵活有效却需要因地制宜的机制建设。天津理工大学二级教授陈民芳,面对自己以专利入股方式成立公司的成功案例,多次表示:“如果不是学校搭建平台并不断支持推动,我的专利技术大概还停留在实验室里当‘摆设’。”

镁合金质量轻、与人体骨组织的力学和生物相容性好,并可被体液腐蚀降解,其所释放的Mg2+离子不仅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还有促进成骨的功能。陈民芳团队设计制备出了满足骨折内固定临床使用要求的镁合金,有望成为填补国内空白的高强韧和可控腐蚀降解的骨折内固定材料。该专利吸引了一家生物材料企业洽谈合作。2022年底,在学校支持协调下,陈民芳团队以专利技术作价总投资20%入股的方式,与这家企业合作成立了新材料公司,并进一步共同开发了颅颌面骨修复用系列板钉产品。这也是天津市首个市属高校专家以专利入股方式成立公司的案例。陈民芳团队拥有医用镁合金及其表面功能化涂层相关专利14项,而作为2021年天津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成果的“天津号”纯太阳能智能网联汽车,在研发中遇到的难以实现轻量化的问题,正是陈民芳团队的用武之地。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全力沟通协助,陈民芳团队成功地帮助“天津号”纯太阳能智能网联汽车完成了最关键的“瘦身”目标。

     陈民芳教授团队在生物材料实验室研讨可降解镁合金冶炼工艺

在陈民芳团队以专利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带动下,天津理工大学研究新型水系锌碘电池技术的袁志好教授,同样以作价入股方式,与企业合作成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其中专利资产评估510万元,并已获得数千万元资金的加持,袁志好团队的科研成果也驶向了转化的“快车道”。目前袁志好团队已与几家储能电池领域的头部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正积极布局万亿元级市场规模的储能电池领域。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试点高校,在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堵点的过程中,也逐步形成了鼓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稳定机制,即以‘赋权改革+作价入股’的形式,打造出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高速路。”天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东志说。

如果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国有资产审批流程繁复,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转移过程中运转效率低下,科研人员势必难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因而必然缺乏转化动力。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开展了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综合试点建设,出台了系列文件,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创造了简便易行的流程,大幅提升转化效率。按照优化后的工作流程,科研人员利用职务成果作价入股,由成果完成人向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申请,同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成果价值后,成果完成人享有90%所有权并以个人身份入股成立新公司,学校享有10%所有权并以原价转让退出,完成成果作价入股。最终,成果完成人获得股权,学校获得资金收益。

通过“赋权改革+作价入股”改革,天津理工大学初步形成了基于产权激励下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新模式,推动了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出,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持续增加,从2020年的100多万元,增加到2023年的近1000万元。学校还创新校企握手通道,建立校企校内联合研究平台,与校友企业合作成立天津理工大学斯多福先端材料研究院,推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转化”全过程衔接,实现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从而在推动新质生产力上形成优势与合力。

天津市科技局局长朱玉兵指出,天津理工大学在多措并举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探索出了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天理模式”,这本身就是可喜的成果和示范。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董山峰、刘茜;照片由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提供)

(短评)以改革赋能创新

王庆杰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产业创新、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关键环节。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加速推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成为构筑竞争优势的关键手段。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远低于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供需对接、收益分配、成果评价等方面存在的卡点堵点,制约了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

天津理工大学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点,以深化改革为牵引,开展科研成果赋权改革综合试点建设,拿出了系统性、成色足的改革举措,降低转化过程中的“摩擦成本”,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其探索值得肯定。

一是推进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从“最初一公里”入手,通过建立成果转化平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地方发展要求和企业实际需要,主动为成果找“出路”。通过优化流程、强化服务,顺畅了通道,提升了效率,打通了从“0到1”创新到“1到N”产出的经络,让成果快速进入转化的快车道。

二是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实施成果作价入股,绑定科技成果与转化收益,变一次性或短期收益为长期收益,使科技人员、高校与企业利益相互关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共生耦合、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以权益共享为纽带,建立稳固的可持续合作模式,进一步增强了科技人员实施成果转化的主动、持续创新的耐心、推进技术迭代的动力。

三是改革科研评价激励体系。将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给予倾斜,对专利成果转化完成的经费,大幅倍增后评定项目级别,实现了科研评价和市场评价的贯通和统一。解除后顾之忧、畅通发展通道、引导科研人员更加重视、更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研究、转化、产出的有效协同,调动了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作者为天津社科院副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来源于:https://app.gmdaily.cn/as/opened/n/c7235de186154f52824bb658aeb23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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