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学校政策 > 正文

天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2020-12-30  点击:[]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是国家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来源。新时期,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性需要,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大力提升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学校的创新质量和效益,持续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始终秉承以质量为先的理念,立足区域经济特色,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国家级、省部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为支撑,深挖科技创新,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以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环境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侧重进行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运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京津冀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引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科技结构创新和经济增长。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作用,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全面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依托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强化学校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能力建设,围绕学校重点学科形成若干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培养一批既了解高校科研管理又熟悉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促进知识产权推动学校创新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充分显现,不断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学校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和高质量创造能力显著提升,高效益运用和高标准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与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融合。到2025年,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高,质量价值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推动学校科技创新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发展规划

1.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以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三个天津市一流学科为技术核心,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联合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建立专利导航分析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处理好高校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同时,完善建设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发明人专利创造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等持续健康发展。

2.提高专利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运营

根据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依托学校先进技术研究院,实行专员化管理,专门负责专利挖掘与布局、核心技术优化等工作,实施层次化、精细化、项目化管理。对于知识产权的运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天津市作为北方经济中心,承载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功能,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探索构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战略性高价值专利池,利用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转化一体化管理,实现专利从创造到应用的真正价值。

3.构建完整体系,助力试点建设工作

充实知识产权高水平人员队伍,提升技术挖掘、法律咨询、市场运作等能力,加强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育,构建符合我校特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与工作经验,切实发挥试点探索的带动作用,助力学校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能力

1.提升知识产权多层级创新管理能力

筹建天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处、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起校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同时,组成由学校、学院、项目组科研团队三个层级组成的人员力量,统筹完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提升创新管理能力。学校层面,更加注重内涵、特色、创新发展,努力提升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以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境化工、信息安全等领域为切入点,引导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优势,逐步推进先进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技术市场的转移转化工作统筹推进。学院层面,每个工科学院结合“2011”协同创新计划与“中国制造2025”规划,培育2-3个特色科研团队,打破学院之间、学科之间的壁垒,积极组织在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前沿技术领域进行跨学科协同研究,做好跨学科知识产权成果的评估工作。同时设置专职岗位,对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培育懂专业、懂市场、懂转化的合格服务队伍,提升高价值专利的管理能力,促进知识产权的培育和市场转化。项目组科研团队层面,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的权责统一机制,强化项目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响应“明理学者计划”,形成由第一层次人才领衔,第二、三层次人才为骨干,第四、五层次为支撑,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创新梯队。

2.强化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

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制定《天津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注重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穿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转化全过程。首先,为提高科研人员从事创新创业的法律风险意识,拟建立知识产权技术披露制度,鼓励成果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向学校披露技术成果,包含发明或成果名称、详细的技术说明、指标、成果的经费支持来源、是否公开、开发阶段等信息,学校将根据披露信息,引导科研人员依法获得相关产权保护,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于披露的技术,申请专利时,优先获得专利申请评估;技术转让时,优先获得学校的推广,且转让成功后将额外给予披露奖励。其次,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拟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由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第三方市场评估机构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值高低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学校决定允许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方可进行专利申请,对于学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应放弃专利申请,从源头上减少无效专利产出。此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断完善挖掘-布局-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促进专利质量不断提升。

3.完善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师资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

目前,在校内科技成果评价、职称评聘、硕导博导资格认定等方面已制定以知识产业为导向的考核评聘文件,后续将结合学校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实施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核心的师资聘用机制改革,完善基于预聘、准聘等形式的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对于知识产权构建、成果转化活动中考核优秀的研究机构,优先给予人才引进、科研用房、研究经费等支持。支持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新教师建立科技研发团队,针对不同类型教师,进行不同准入条件、评价指标、薪酬体系、流转退出机制等制度设计,试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转让贡献奖励的薪酬体系,将创新成果工作的“劳”与知识产权转化贡献中的“效”挂钩,所得转让贡献奖励不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同时,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市场运营要求,在专利申请前,明确权利责任与效益分配,按领域、学科,实行专员分级技术跟踪服务,实现技术交底、代理沟通、申请提交、保护维权等环节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基于第三方机构在专利的检索、导航、布局以及法律支持、天使基金投入等方面的优势与支持。使科研工作者在研发的设计、布局阶段即准确匹配市场需求,保证技术研发方向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推进研发成果高效转化。对于第三方服务机构促成的转化,依据转化合同额度、贡献程度在收益上给予相应的分配报酬。以2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对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对于成绩突出、教师满意度好的机构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不达标的机构给予整改、替换处理。在学校实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的运行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的构建和成果转化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

1.探索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围绕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天津市一流学科,依托学校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建立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业技术分析导航服务。此外,结合学校重大、重点科研团队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市场前景评估、专利导航和布局,为科研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产业发展格局、技术创新趋势、研发路径做好充分分析,使研发人员及团队能够提高研发创新起点,做好专利精准布局,为更好地进行技术创新、成果保护及成果转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在关键技术领域培育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

以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目前已形成包括光学晶体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纳米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生物医用信息材料与器件等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构建了从材料合成到器件设计、制备和应用集成等相互交叉和衔接、学科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围绕以吴以成院士、胡章贵教授和丁轶教授等为负责人的“非线性光学晶体新波段拓展及其在重大应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基于超结构多级孔电极的柔性锂空气电池的设计与组装”等重大、重点研发项目,开展重大基础核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培育,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提高研发起点,研发成果的技术价值,形成布局前沿基础新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的知识产权运营策略与规划,利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通道,快速获权,建立以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可转化成果为导向的材料研发平台,为国家、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开发与应用做好知识产权储备。

3.建立知识产权质量管控和转化评估机制

依托学校先进技术研究院与技术转移中心的一体化管理优势,建立由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营和市场开发、信息服务、法律服务、代理服务等多方组成的知识产权质量管控和转化评估团队,形成“内外兼修”的知识产权质量管控体系与成果转化评估机制。对内深度挖掘校内先进技术和创新潜力,基于重点平台、重点学科,形成联合攻关机制,组织交叉学科协同研究,促进学科集群内部创新,建设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队伍和研究机构。对外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为切入点,鼓励学校研究团队面对企业重大需求,与企业共同建设研究平台,使科研的“研发”与企业的“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积极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服务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与天津自贸区的合作建设,寻求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尝试经济发达区域的技术研发基地建设,拓展学校的发展空间,由研发机构过渡到真正的市场应用,做好市场调研,根据商业化前景确定知识产权布局方式,提早研究制定转化策略并进行市场推广。

(三)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能力

1.探索知识产权承接转移新模式

依托学校教育部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协同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进行市场化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面向京津冀区域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充分利用本校创新研发优势及已有科研创新平台,在现有产业技术研究院、信息集成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系列平台的基础上继续纵向深化、横向拓展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基地建设,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布局,进一步完善及拓展本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实现分布式、集聚式、平台式、驿站式等多元载体并存,探索构建“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大楼-产业孵化园-网络化-国际化”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承接转移新模式。同时,通过聘请专业化的经纪服务团队,筹建以交易为主线的专利运营平台,探索构建专利联盟和专利运作池等方式,实现将专利技术成功应用于实物产品并最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

2.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奖励激励作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要求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同时,拟在专利所有权共享上开展试点工作,对于新增职务发明专利,经前评估学校决定允许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学校与发明人进行专利的权属分配,将学校和老师共同列为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后,学校与发明人共同决定专利维持年限及转移转让安排。专利一次性转让或许可后,转化取得的收益,对发明人承担的专利费用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然后再将净收益的90%奖励给发明人。对需要评估作价入股的专利,学校将持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学校资产公司后,再进行评估作价投资。此外,为促进知识产权在市场应用中的活力,鼓励发明人积极参与科技转化过程,同时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升知识产权转化率、应用率。按照确权要求,知识产权从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法律价值等维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专利的质量、技术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针对不同级别给出相应的运营建议,推动多研究团队专利的协同转化,推进知识产权的集群化运营。

3.建立以效益导向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对学校近年来专利的数量、类型、年限、收益、获奖信息等情况进行梳理盘点,按照学院分布和专业领域进行分类汇总,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元素进行分类,对专利的集群化信息进行分析,在掌握学校整体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结果,构建按照可转化等级划分的专利信息库,并按照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细化运营专利池。运行池内的专利,所有授权专利鼓励发明人在三年内转化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转化实施的,学校将联系发明人共同确定相关许可条件,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等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开放许可。对于学校闲置已久,价值不高的低价值专利,及时通过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避免资源浪费,减轻维护负担。同时鼓励学校研究团队以专利许可的方式为企业解决技术问题,并将服务社会效果纳入考核范围,强调科研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的能力建设,形成“应用方向明确、转化成效好、社会效益突出”的知识产权成果。

(四)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能力

1.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完善天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我校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使用规范和日常管理等政策,对规范使用校名、校标、校徽、域名及有关服务标记,持续提升学校品牌价值,严格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等技术秘密,做好职务发明和著作权等保护,加强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查重检测和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利用情况等标注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求所有开展合作研究的项目,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环节,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作协议,并经严格审查,明确各方的产权归属、权利义务,避免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学校资产损失。

2.有效管理高校知识产权资产

将知识产权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体系,建立由国资处、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合作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结合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工作,筹建知识产权资产评价和统计分析体系,科学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同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削减国有资产处置壁垒,完善高校知识产权资产处置机制,充分体现高校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确保知识产权资产的保值增值。

3.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学校采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多级把控机制,完善事前预测与预防、事中监控与控制为主、事后补救的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全面做好知识产权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索查重,知识产权办公室会同国资处、图书馆等部门组织技术、财务、法务等领域人员进行全面审查,合格后报校领导审批,全面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同时,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方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建设,综合运用行政裁决、司法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学校声誉的不良影响。

三、分工安排

学校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在拟筹建的天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目前已基本建立起校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学校内部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根据社会前沿技术发展与企业技术需求,积极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优良技术团队,及时解决各项问题。每个科研人员不限于服务同一团队,研究院负责团队的组建与考核,考核通过后优先获得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

2.技术转移中心:全面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转让、许可等全过程管理;配合人事处开展学校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离岗或在岗创业的相关服务。负责对学校科技成果信息的整理发布,企业需求信息的收集、发布、沟通和服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管理和运行支持;负责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和科技中介的管理与考核;负责组织协调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过程中的价值评估。

3.科学技术处:负责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的审批;负责办理科技成果在转让过程中的认定、登记和备案。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重要项目合同效力的审核,纠纷解决、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

4.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资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在转移、转化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和管理;负责汇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上级部门要求总结、备案。

5.人事处:负责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学校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离岗或在岗创业的相关审批。

6.财务处: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转让、授权许可、作价入股等相关奖酬金的支出以及转化收入的核算。

7.后勤处: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保障,为入驻机构和执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包括校园临时一卡通,车辆通行证等。

8.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审查及异议事项的调查和处理。

四、时间进度安排

起始

年度

发展

规划

年度

任务

任务分解

2020.10-2021.9

深化改革创新


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管理能力与创造能力机制

(1)筹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协调机制;

(2)起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完善技术披露,知识产权申请审批等流程规定;

(3)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考核体系,优化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3)探索建立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4)改革创新科研组织方式。

运行能力与保护能力机制

(1)完善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制定产权收益分配机制;

(2)协助补充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完成知识产权处置机制;

(3)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考核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1.10-2022.9

提高专利质量


加强知识产权运营

高价值专利的培育

(1)逐步推进我校重点学科进入优势学科,实现学科建设服务职能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2)积极组织跨学科研究,鼓励交叉学科协同研究,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开发;

(3)加快与发达地区的合作建设,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

知识产权的运营

(1)创建不同转化等级的专利信息库,探索建立运营专利池;

(2)探索构建适应京津冀区域的“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大楼-产业孵化园-网络化-国际化”五位一体知识产权新模式;

(3)构建知识产权评议、申请、维护、估价、转化和放弃的全过程服务体系,提升学校知识产权策划与服务能力。

2022.10-2023.10

构建完整体系


推动引领示范工作

构建完整知识产权体系

(1)建设和培训知识产权专员、形成专业成果转化队伍和服务企业的人才队伍;

(2)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知识产权运营的转化体系;

(3)推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创造、运营、保护体系。

示范

推广

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与工作经验,切实发挥试点探索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拟筹建的天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处、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安排,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落实试点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姓名

校内职务

领导小组职务

杨庆新

校长

组长

陈胜勇

副校长

副组长

印寿根

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

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成员

张楷亮

科技处处长

成员

刘新民

人事处处长

成员

王小波

国资处处长

成员

程立保

财务处处长

成员

李彭辉

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

成员


试点建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务

印寿根

55

博士

院长

张楷亮

43

博士

处长

张联齐

43

博士

副处长

40

硕士

副处长

李彭辉

36

博士

副院长

李晶晶

35

硕士

主任科员

何占营

32

硕士

主任科员

32

硕士

主任科员

范碧薇

30

硕士

副主任科员

李新龙

32

硕士

科员

乔亚平

30

硕士

科员

张端

25

硕士

科员

(二)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全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协调研究有关问题难题,组织各专兼职人员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全校知识产权的形成、评估、运营、维护、转化等全过程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结合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学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制度文件,厘清科研人员专利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知识产权工作突出人员绩效奖励、人才考评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充分调动科研人员活力,激发出科研人员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高效益成果转化的动力,为推动全校知识产权数量优化和质量提升提供制定保障。

三是强化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建立我校知识产权人才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和交流机制,逐渐形成涵盖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专家库。适时开展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服务等人员开展专业研讨与培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对于培训成绩优异的,优先给予科研经费、绩效津贴等支持,充分建立健全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薪酬体系和收入增长机制,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四是大力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技术交流、宣传标语、网络推广等多元化手段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切实摒弃一味追求专利数量的理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倡导高水平管理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作用。

上一条:天津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下一条:天津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