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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开西青园第二批“西翼金种子计划”项目申报开始啦!

2024-09-30  点击:[]

按照《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西青政办发〔2023〕8号)、《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天开西青办〔2023〕4号)、《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天开西青办〔2023〕5号)有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和学府开发公司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西翼金种子计划”项目受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支持范围

申报“西翼金种子计划”的企业(团队)(以下简称“金种子”)应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智能网联、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等符合天开西青园发展定位的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核心创新能力、核心专利产品等。

(二)支持对象

1. 企业形式的“金种子”,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均须在天开西青园(目前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场所不在天开西青园的,可先行评审)。

注:注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天开西青园范围内的企业均可申报。

2. 团队形式的“金种子”,须有独立项目团队,且未来注册企业时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均须在天开西青园。

(三)基本条件

上述“金种子”应至少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 拥有原创性、先进性、关键性通用技术,具有技术迭代升级能力;

2. 核心团队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或创业综合能力;

3. 科技成果具备市场转化条件,具有一定程度市场认可度或较强产业带动作用;

4. 符合西青区产业链建设发展需求;

5. 在天开西青园举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评的金奖项目,经学府开发公司集体决策可直接确定为“金种子”(每次最多3个)并现场签约。

二、项目受理期限

自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至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推荐函》;

注:推荐函中的“推荐单位”原则上为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重大创新平台及天开西青园学府开发公司。

2.《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申报书》;

3.企业申报需提交其他材料清单。

以上材料需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团队形式金种子需团队核心人员签字)。

电子版统一为pdf格式,发送至:tiankaixiqingyuan@163.com。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①申报对象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17:30;

②“金种子”申报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未确定为金种子的企业(团队)可重复申报,但最多不得超过2次。

2.线下评审:学府开发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团队)需在10月21日(星期一)11:00前将5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府开发公司,并参加由学府开发公司会同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的线下评审(评审日期另行通知,每个企业评审时间15分钟,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结果公布:学府开发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金种子”支持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奖励政策

使用“金种子”专项基金,对单个“金种子”进行50万元的股权投资;完成股权投资的,区科技局再对单个“金种子”分两期给予50万元无偿“助苗”资金支持;学府开发公司为单个“金种子”提供一定面积的为期3年的免费空间载体支持;其他支持。奖励政策由区科技局、学府开发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六、有关要求

申报对象的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存在犯罪记录或个人失信记录。请各申报对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清晰,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套取资金的,将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今后申请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资格。

上一条: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和宁夏科技创新各企业技术需求对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天开西青园2024年第二批政策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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