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科技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着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引育创新人才队伍,深化开放协同和体制创新,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支撑引领本市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打造京津冀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3.2%以上;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4万件;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8个左右,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9000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3500家、350家和25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6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00亿元,占GDP比重位居全国前列。力争新建5家市级大学科技园,2家获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1.全力打造承接国家战略任务的重大科研设施。按照“一设施一政策”原则,推动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尽快形成承接国家重大任务能力,布局建设合成生物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挥重大科研设施“筑巢引凤”作用,力争在战略必争领域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
2.加快建设面向科技前沿的原始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天津交叉创新中心等平台,积极申报合成生物、新能源转化与存储、功能晶体等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P3)和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标国家实验室谋划建设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构建具备源头科学创新和前沿技术创造能力的原始创新策源体系。
3.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创新领域。整合优势资源,争取更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力争脑机交互、手性科学、应用数学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以解决重点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目标,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力量以联合出资、捐赠等多种途径设立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探索联合项目“首席制”,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实行经费“包干制”。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有成效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天津版“国之重器”
1.加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制定“保持现有优势”、“解决‘卡脖子’问题”、“抢占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三类技术攻关清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采取定向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依托华为、飞腾等龙头企业,发挥其市场化机制和发现功能,重点支持智能感算一体芯片、5G射频前端模组、区块链技术及支撑系统、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连续反应、组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等医药技术;工业菌种理性设计、酶定向进化等合成生物技术;车联网、车用操作系统、集群控制、轻型航空发动机等无人系统关键技术;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智能传感器、核心工业软件、增材制造、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先进电子材料、高端铝合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制备技术;大功率风电、高转化率太阳能电池、氢能等新能源技术;新体系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克一批对外高度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占据世界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
2.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以信创产业为突破口、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营造产业创新生态。编制信创产业“十四五”规划。聚焦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CPU设计和集成电路、终端设备等开展技术攻关。绘制技术、产业及生态图谱,大力引聚信创龙头企业、国家级大院大所和创新人才。加强信创领域创新学科建设。编制生物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生物技术赋能医药、绿色制造、种业等为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和载体。
3.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布局。加快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创建曙光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先进操作系统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积极融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市级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4.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标志区、集聚区建设。着力打造“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天河产业园”、“研发产业集聚区”、“硅巷式”中央智力密集区等标志区。加快建设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生态区和“中国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北方声谷”等集群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核心,以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三大示范为重点,打造国家级人工智能发展标杆示范区。
5.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建设一批数字工厂、智能化车间等,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和“灯塔”企业。加强科技对民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支撑,推进国家和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研究型病房,加大医保对医药创新支持。
(三)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1.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以市级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为核心,发展区域、高校院所、行业、服务等四类技术转移机构,构建与国内外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网络,按照绩效对运营机构给予补助。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支持,推动成果评价师、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打造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开展“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在滨海新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
3.打通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难点。深入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在本市科技奖励评审中增加技术合同交易额指标权重。鼓励高校院所全面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赋予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政策落地,探索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成果转化的个税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人员不作负面评价。
4.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合作,推进中国科学院大学天科工程生物学院(暂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分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天津分院建设。与中科院开展专项合作,吸引更多中科院高水平成果落地转化。打通与北京的线上科技成果展交平台,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吸引北京、河北先进成果在津转化。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京津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东丽、北辰、津南、静海等区打造京津微创新中心,辐射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四)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形成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新局面
1.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秉持高校与城市共生共荣理念,以推动大学科研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新动能为目标,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全市科技、教育、产业等“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大学科技园建设行动计划,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发挥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将其打造成为高校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引擎和策源支撑。
2.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级、市级和培育级三个层次,探索“一校一园”、“一园多区”和“多校一园”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协同发展。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高校主体作用,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纳入本市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制度。
(五)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1.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保存量、促增量、育幼苗、引优苗、建生态”思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首次认定、整体迁入、再认定、入库培育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从京冀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给予支持,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培育。实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政策。
2.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加强“独角兽”企业培养,在应用场景、数据支持、评价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企业榜单定期发布机制,通过第三方定期发布,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力度,着力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
3.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市区联动,高水平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等孵化载体。继续办好“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赛事,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热度”和“浓度”。探索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路径,支持产研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其内部创业和裂变发展,衍生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
(六)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1.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制定以企业需求为主导的定制化政策和以吸引北京人才为主的区域定向化政策,放宽青年和紧缺人才落户通道。建立“人才点餐、天津配餐”机制,采用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编制发布高端人才指导目录和科技人才图谱,聚集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2.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重点遴选培养院士后备人才。启动卓越制造人才提升计划,建立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推进产业基础人才振兴计划,培养“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依托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选拔培养千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评聘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3.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实施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完善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到高校任职。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机制。
(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健全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等创新智库支撑作用。建立多层次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和市区有效联动。深化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2.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健全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方式,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机制。建立应急启动机制。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探索完善“揭榜制+里程碑”、“大平台大设施+项目”等新机制。
3.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立事前承诺、事中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估的管理机制,强化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在市科技领导小组指挥下,统筹发挥好有关科技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保障。推动全市引育新动能、智能制造等政策落实落地。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各区积极创新政策。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社、国资等各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金融支撑。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加大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海河产业基金等扶持力度。建立重点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培育期间产生的上市费用、贷款利息、贷款担保费用等给予补贴,“一企一策”服务培育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创新适合科技型企业融资特点的风控手段和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择优给予奖补。